我们认为,制度与精神(在企业中通常称为企业文化)其实并不矛盾,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分,制度分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企业管理制度属于正式制度,而企业文化则属于非正式制度,二者关系紧密,如果将它们截然分开就会陷入我们上述所说的非此即彼的管理极端。赞成“制度至上”的企业家,在实施过程中肯定会发现,就算你的制度有多完善,肯定还是有空白的地方,或者出现制度虽然出台但却实施不了的尴尬局面。为什么?
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执行制度和被执行制度的人在内心是不赞成或反对这些制度的话,那么再完善的制度执行起来也会变味。
对于赞成“精神至上”的企业家而言,仅仅强调“宽容”是肯定行不通的,为什么?
企业首先不是宗教,就算是宗教,他们也有严格的教规约束教徒的行为,而不是仅仅通过精神的洗炼来约束他们;其次,人的本质还有恶的一面,就算是圣人,你也难保在完全缺乏监督的时候他会洁身自好,更不用说一家企业还存在着许多不同层次的员工,用太过人性化的管理模式来管理基层员工是一项成本很高的管理行为,而且效果不如严格管理来得好些。
如果说企业管理制度是让想犯罪的人没有机会犯罪,那么企业文化就是让有机会犯罪的人不愿意犯罪!
因此,我们认为,中国管理模式能否成功,关键在于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的融合。中国企业能否在吸收西方较为完善和先进的管理制度前提下,建立中国企业的制度文化,或者说建立一种有效的企业文化,使西方管理制度与中国文化相结合,即“自律”和“他律”的相结合,是中国企业能否建立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